課程名稱 |
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General Principles on Commercial Law and Corporation |
開課學期 |
112-1 |
授課對象 |
法學組 |
授課教師 |
邵慶平 |
課號 |
LAW3300 |
課程識別碼 |
A01 38000 |
班次 |
03 |
學分 |
3.0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必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一2,3,4(9:10~12:10) |
上課地點 |
霖1304 |
備註 |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6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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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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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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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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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公司是現代社會中最重要的商業組織,甚至可以說是最重要的組織。不管從其數量來看—我國有超過18萬家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從其質量來看—作為「護國神山」的台積電正是一家公司,任何人都可以輕易感受到公司在現代社會運作中的無所不在甚至無所不能。因此,規範公司的公司法,不僅名列商事法之首,更是法治社會的基礎法律之一。
本課程將使用任課教師撰寫的教科書《公司法:規範與案例》,透過法院裁判的研讀與上課問答的互動,一方面介紹公司法的規範,另方面引領大家思考公司法規範的良窳、形成的原因及背後的道理。 |
課程目標 |
熟悉並掌握公司法的規定是本課程的基本目標。更重要的是,希望可以讓同學在瞭解公司法的過程中,能夠感受到作為商事法的公司法,不只是金權追求的遊戲規則,更有其重要的價值取捨,以及應該貫穿整部法律的公平正義的理念。 |
課程要求 |
1. 閱讀每次上課前指定之教科書進度。
2. 出席課程並積極參與。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3小時 |
Office Hours |
另約時間 備註: 請另以電子郵件與任課老師聯繫 |
指定閱讀 |
邵慶平,公司法:規範與案例,元照出版公司,2023年修訂二版 |
參考書目 |
柯芳枝,公司法論(上)(下),三民書局
王文宇,公司法論,元照出版公司,2022年
劉連煜,現代公司法,新學林出版公司,2022年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上課出席及參與 |
30% |
本課程鼓勵上課積極參與。會以上課出席的表現來斟酌學習總成績的加分、減分。 |
2. |
期末考試 |
70% |
1. 期末考試的題型分為兩部分:選擇題及申論實例題。
2. 考試不得參閱法典、法條。但在申論實例題部分,試題卷上可能會提供部分參考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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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 |
上課形式 |
提供學生彈性出席課程方式 |
作業繳交方式 |
學生與授課老師協議改以其他形式呈現 |
考試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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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由師生雙方議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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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週 |
9/4 |
第0章 公司法是什麼?
第1章 契約與組織 |
第2週 |
9/11 |
第2章 公司的設立 |
第3週 |
9/18 |
第3章 公司的目的與治理架構 |
第4週 |
9/23 |
第4章 股東會(一) |
第5週 |
9/25 |
第5章 股東會(二) |
第6週 |
10/2 |
第6章 董事及監察人的選任 |
第7週 |
10/16 |
第7章 董事及監察人的解任 |
第8週 |
10/23 |
第8章 董事會 |
第9週 |
10/30 |
第9章 公司負責人的受任人義務與權限 |
第10週 |
11/6 |
第10章 資訊權的規範 |
第11週 |
11/13 |
第11章 利益衝突防免的規範 |
第12週 |
11/20 |
第12章 公司對董事、監察人的訴訟 |
第13週 |
11/27 |
第13章 公司的資本與股份 |
第14週 |
12/4 |
第14章 關係企業 |
第15週 |
12/11 |
第15章 企業併購 |
第16週 |
12/18 |
期末考試 |